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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补助,烈士子女生活有保障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5日

    曹章发在接受记者采访。

 

    ○曾荣华 记者王继亮 文/图

    近日,记者来到兴国县高兴镇长迳村新店组采访今年已经81岁的烈士子女曹章发。曹章发告诉记者,他从2013年开始领取补助,几年来都能及时领到补助款。据曹章发介绍,他的4个叔叔都没有后代,其中3个叔叔当年是一起参军的,后来有两个叔叔在战场上牺牲了。曹章发牺牲的两个叔叔分别叫曹文怀和曹文龙,都是红三军团战士,曹文怀1931年在吉安市永丰县作战时牺牲,曹文龙“北上时无音讯”。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有3.2万人享受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他们普遍存在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等问题。2011年7月,民政部出台相关政策,决定对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按照每人每月130元的标准发放定期生活补助;2014年10月,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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