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一人 脱贫一户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尤其是《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实施以来,我市将就业扶贫列为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就业扶贫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有力措施,提升贫困群众的就业创业能力,真正实现了“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技能培训提升造血功能
记者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实施的“金蓝领”工程,根据贫困人口实际情况和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让参训贫困群众掌握1至2项职业技能,帮助其提高就业能力。同时,向培训合格的扶贫对象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等服务,力争做到培养一人、输送一人,促其上岗就业脱贫。2012年以来,全市共免费培训贫困劳动力12.6万人,帮助11.2万人实现上岗就业。此外,我市在南康区成为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的基础上,新增了兴国县为国家示范县,崇义、于都等7个县市为省示范县,赣县、会昌等6个县为一般示范县,共争取项目资金1032万元,下达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任务5420人,并认真做好培训机构认定、任务分解等工作。
就业援助帮扶贫困人口
2月26日至27日,赣州市春季就业招聘大会在市黄金广场举行。本场招聘会共组织513家市内外企业参会,提供了4.16万个就业岗位,共帮助500余名贫困群众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据了解,我市先后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贫困群众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促其上岗就业,并通过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引导社会中介机构介绍贫困群众就业。我市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行动,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群众,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实现就地安置就业脱贫。2012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就业招聘活动800余场,提供就业岗位近40万个,帮助贫困群众4万余人找到合适的工作,全市2.23万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公益性岗位安排贫困人口就业3500余人。
鼓励创业推动就业扶贫
我市还积极探索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功能。经相关部门认定为通过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的创业人员,在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时可享受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降低担保门槛的优惠政策。2012年以来,我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4亿元,在全省排名第一,累计扶持创业3.13万人,带动就业18.1万人,其中带动贫困人口就业3.3万人。同时,我市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创办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可享受免租金、水电费等优惠政策,广泛吸纳周边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创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返乡创业园48个,园内企业(实体)1860个,直接扶持创业2570人,带动5.2万人就业,其中农村贫困人口1.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