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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从源头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

来源:中国证劵报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2日

  □本报记者 张朝晖 北京报道

  中国银监会20日消息,银监会12日发布并实施《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督促银行金融机构树立“实贷实付”理念,注重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

  《流贷办法》明确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在《个贷办法》中,银监会规定,超过30万元的个人贷款需采用银行受托支付的方式,即由贷款银行将个人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

  此外,《个贷办法》要求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的低风险个人质押贷款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不进行贷款面谈,但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的真实身份。

  《流贷办法》、《个贷办法》与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一指引三办法”,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来源:中国证劵报

责任编辑:张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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