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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严格执行“二套房”标准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0日

  不放松投资住房的首付和利率要求;中介公司员工称,部分银行二套房首付仍低于四成

  本报讯 (记者殷洁)房贷市场的过快增长引起了监管层的警觉。银监会昨日披露了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的讲话,其中明确表示要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严格执行“二套房”标准。

  刘明康表示,今年上半年银行贷款规模迅速扩张,对于推动经济企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贷款高速投放积聚的风险隐患也在增加。特别要防范项目资本金不实或不足、票据融资风险、贷款集中度风险和房地产市场风险等。据记者了解,银监会已经向各家银行下发了通知,银行不能以征信系统未联网、异地购房难调查等为由放弃对“第二套房贷”的政策约束,不能以任何手段变相降低首付款的比例成数。不过,某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部分与中介公司合作较好的银行,仍能给二套房购买者降低首付款成数。

  事实上,随着楼市回暖,住房贷款的新增贷款也在近期创下“天量”。根据央行上海总部发布的信贷数据显示,6月个人住房贷款放量明显,连续第二个月创出单月投放新高,其中6月新增个人住房贷款127.1亿元,同比多增100亿元。

  目前,银监会对二套房贷的政策是首付必须要四成,贷款利率可以根据各家商业银行的风险自行调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竞争和利润压力,很多银行可能将二套房的利率松绑到七折。”一位银行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如果商业贷款第一套房贷还清,无其他不良贷款,购买二套房也可实行首套房的利率优惠。

  对于二套房,刘明康强调不能放松对投资性住房的首付成数和利率要求,银行还应当与借款人100%“面谈”“面签”,防范“假按揭”、“假首付”现象。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记者 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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