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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征求意见:理财产品禁炒A股及PE投资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9日

  记者昨日从多方渠道证实,银监会早在本月中即已向各大银行下发了关于规范银行理财业务投资管理的征求意见稿。按以往征求意见一个月期限的惯例,正式文件将有望在7月中上旬下发。

  记者获悉,银监会不久后正式出台的规定可能将对理财资金进入A股二级市场和PE股权投资等做出明确限制性规定。而除了限制理财资金进入资本市场,银监会有可能将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将部分原本属于表外业务的理财产品列入表内监管,并按比例计提风险拨备。

  由于此征求意见主要针对A股二级市场,并未限制面向一级市场的打新股及面向海外股市的Q D II产品。此外,尽管禁止银行直接开发炒A股及PE投资理财产品,但银行仍可代销信托公司的类似产品。

  强制建立风险隔离墙

  “目前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并不通过信托渠道进入二级市场,而是银行通过聘用基金或者信托公司作为投资顾问自行操作资金进入二级市场,所谓的投资顾问起不到太大作用。对监管而言,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对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一种挑战,因为其实质上等同于商业银行资金直接进入资本市场。银监会做出必须通过信托渠道入市的规定,一方面是在银行资产和资本市场之间建立明确的防火墙,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统一口径方便监管。”某第三方理财机构资深人士向记者表示。

  记者获悉,除了明确银行理财资金不得直接投资中国A股二级市场的股票和基金外,银监会还拟将严禁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业内人士称,银监的这一意愿将令目前一些银行针对高端客户涉及的PE类产品胎死腹中。“可能主要是担心PE投资风险过高、锁定期限过长等问题,因此监管在此类产品还未被推广至普通理财客户之前,即禁止商业银行涉及此类业务。”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人士对记者称。

  不过其对记者表示,尽管禁止银行介入此类产品开发,但监管并未封死银行作为销售渠道的功能。“未来商业银行还是可以代销信托公司类似的PE产品。这其中,银行资产与PE投资的高风险是隔离的,而银监会也能够集中监管信托公司推出的相关理财计划。”

  表内计提影响大行产品节奏

  多位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银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表外资产表内计提将主要是指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

  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风传银监会将出台的这些规定将主要是为了防止部分银行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对分业监管原则的动摇。记者亦获悉,由于担心监管层可能实行理财产品在表内计提风险拨备的政策,一些大行已经开始主动控制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的发行节奏。

  “多数银行发行此类产品实际就是对客户的贷款,只不过不占表内资产。多数情况下,类似的产品会和银行授信捆绑在一起,也即如果企业资金流恶化导致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受到重大影响,银行将会为其提供贷款。通常情况下,类似的授信承诺不会体现在理财产品说明书当中。”

  此外,部分银行大客户由于受到监管贷款集中度指标的限制,银行通过理财产品方式曲线为其放贷以稳住客户资源亦是业内常见情况。而在信贷资产急速扩充之时,商业银行出于减缓风险资本消耗速度的考虑,亦愿意通过此种方式为客户提供融资,某国有大行广东省分行高层此前即对记者很坦率地表示。

  分析人士表示,银监的这一要求是对既成事实的认可,但要求银行对此部分表外风险列入表内计提拨备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银行过度“垒大户”的冲动。

  “以后银行肯定会权衡自身的收入成本,如果如此操作带来的收益还比不上拨备计提带来的成本,其很自然会放缓产品推出的频率。”前述某第三方理财机构人士对记者称。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按新会计准则,未来划作表外业务的信托贷款类产品可能将直接计入“或有负债”科目之下计提拨备,但这一做法可能导致国内外两套报表数据不一的情况。

  “对一些上市银行而言,在A股披露的财务报表,银行可在附注栏内注明此部分拨备是应银监要求计提,但在H股等适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市场,其财务报表中类似项目则可能直接按表外资产处理,不计提拨备。”

  记者获悉,部分原本热衷于此类产品发行的国有大行目前已暂缓新的信托贷款类产品发行,等银监新规出台之后再做决定。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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