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个村镇获评全国文明村镇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3月1日,中国文明网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我市赣县南塘镇、龙南县里仁镇、上犹县梅水乡、兴国县长冈乡塘石村、寻乌县吉潭镇圳下村、章贡区水西镇和乐新村等6个村镇获评全国文明村镇,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居龙潭水电厂、赣州市第三中学、南康区人民法院、江西省高速投资集团赣州管理中心、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办证大厅、赣州海关、瑞金市国家税务局、寻乌县财政局等8家单位入选全国文明单位。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我省有47个村镇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67家单位入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