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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保证金有风险游客需谨慎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6日

    日前,国家旅游局发布今年1号旅游服务警示,提醒游客防范出境游保证金可能存在的风险。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已成为旅行社的普遍现象,但相关法律并未对其作出明文规定,收取金额和归还日期也均无相关标准。针对这一情况,近日,记者走访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几家旅行社,了解相关情况。
 
    保证金全称是“防滞留保证金”,是为了防止个别游客在境外滞留,国内旅行社在组团出境游时,向游客收取的一笔数额较大的保证金。游客按期返回后,旅行社将全额返还保证金,若出现滞留现象,保证金则归旅行社所有。通过调查,记者发现我市大部分旅行社都会向游客收取不定数额的保证金,而且保证金的收取和归还期限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据我市某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介绍,收取保证金主要是为了防止部分游客借着出游的机会滞留国外不归。她说:“虽然目前我们还没遇到过这种游客滞留国外的情况,但为防万一,我们还是会对游客的个人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并考虑是否对其收取保证金。”旅行社会根据游客提供的工作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收入来源证明、房产证明和车产证明等材料来判断并决定是否对其收取保证金。“如果游客在国内有稳定的工作,房产车产等个人材料齐全,而且以前也出境旅游过,那么我们就会考虑少收或者不收他的保证金。但如果他没有固定工作或者无业,个人材料又不全,那就会收取一定的保证金。”
 
    旅行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数额也无固定标准,从0到15万元不等。“有的地方收得多,有的地方收的少。”该工作人员说。如果游客去的目的地是比较容易发生滞留现象的发达国家,就会对游客收取更高数额的保证金,而去发展中国家收取的数额则相对较少。如游客去的是东南亚国家,收取的保证金就比较少或者免收,大概是在0至10万元。而如果是去日韩、欧美等国家,就会收取5万元至10万元的保证金。
 
    针对保证金归还期限的问题,目前主要是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协商决定。归还期限一般从游客回到国内之日算起,有的旅行社是在游客一回到国内时就立即返还给游客,而有的旅行社规定期限在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同时,由于缴纳保证金大多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在旅游合同中明确注明,因此极易出现游客保证金被拖延至好几个月而未归还的现象。
 
    把出境游保证金交给旅行社,游客不放心,担心自己的保证金被拖延。而不交的话,旅行社又担心承担游客在外滞留的风险。为此,记者采访了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的郭基玉律师,郭基玉认为,针对目前国家在法律法规上还没有明确规定是否要交纳出境游保证金的情况下,建议游客要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采用现金进行担保的,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切勿将出境游保证金转入个人账号。其次是旅行社要求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时,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境旅游的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最后是各出境游组团社要加强出境旅游业务的管理,以及合同、发票、账款、公章,规范出境游保证金管理制度,防范保证金被挪用。最后是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游保证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黄丹 记者曾艳华 实习生陈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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