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民生新闻 >> 正文内容

我市将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7日

    2015年起,赣州18个县(市、区)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当年新农合参合农民均为当年度保障对象。这是12月16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的。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对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一项特惠政策。其保费按照不增加农民个人缴费负担的精神,全部由新农合基金承担。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在于都试点,2014年在于都、会昌、宁都、安远、全南、定南、寻乌、章贡区(含赣州经开区)等地实施。2014年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标准为:保险年度内参合患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金额后,个人自付超过15000元的部分。2014年至今,我市共有3068人得到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金额达2126.38万元。 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2.5元/人,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为25万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实习生温静 记者曾艳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