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
2015年度章贡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将于12月1日开始,至明年2月28日结束,居民可按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新参保及续保手续。
据介绍,2015年度章贡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较去年个人缴费标准不变,财政补助由320元提高至360元,即成年人每人每年480元,其中财政补助360元,个人缴费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410元,其中财政补助360元,个人缴费50元。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个人,由财政全额负担参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