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幸好我看了区政府的信息,不然差点就买到了不好的农药,你们这项工作做得好!”日前,章贡区水西镇农户王某面对区农粮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时,赞扬该局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行为。
据悉,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章贡区农粮局按照上级精神,认真开展了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起20个工作日内,在章贡区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公示。公示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案件名称、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法人代表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或依据、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处罚内容。今年9月至10月,该区共在区政府信息栏中向社会公开了农粮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次。通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一方面有利于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下执法;另一方面,让违法人员清醒地认识到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后果,使他们放弃游击战术,悬崖勒马,合法经营,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