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9日
赣州市民朱大爷:我是江西气压机厂的退休工人,之前我们一家住赣州市东阳山路15号,这里是江西气压机厂的自管公房。去年10月,我们一起被列入章贡区棚户区改造范围,棚户区改造圆了我家新房梦,但即将分配到的房子面积较小,我家人多,可能住不下,能否分配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
朱大爷共有3个孩子,小女儿和大儿子已经成家,只有一个小儿子,今年已经36岁了,如今仍旧是单身汉。在去年10月之前,朱先生一家三口一直住在东阳山路15号的江西气压机厂的自管公房内。“我们一家人在那里住了好多年了,那里有4间房屋、2间厨房和一个卫生间,面积有140多平方米。”朱先生说,去年10月,他与政府签订了《房屋搬迁协议书》,该协议书中写着:“朱先生一家将有机会购买一套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的二居室保障性安置房。”
朱先生认为,小儿子将来还要成家,60平方米的二居室根本不够住,盼政府能根据他家的实际情况,分配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三居室。
就此,章贡区南外街道办事处一名负责人说,根据《章贡区棚户区(危旧房)综合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家庭人口为2至3人(不含夫妻2人),可购买二居室(50平方米或60平方米)保障性安置房。家庭人口为4人以上,或三代同堂,可购买三居(80平方米)的保障性安置房,朱大爷一家目前只符合购买二居室的条件。“如果今后朱大爷的小儿子成家了,且符合条件,可以考虑再申请一套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该负责人说。
(记者赖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