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9日
赣州市民刘先生:我去年在章贡区沙河工业园一家企业工作,因工作顺利,我想长期在此工作,所以想在章贡区参加社保。听说在章贡区工业园区企业就业的职工参保可享受区财政补贴的优惠,不知有没有这回事?如果有,有哪些优惠政策?
10月28日,记者就此咨询了章贡区社保局。据工作人员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降低企业生产运行成本,吸引外来投资者到章贡区投资兴业,结合章贡区区情实际,章贡区政府办公室于 2013年6月制定出台了《章贡区工业主导产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实施期限为3年,适用在章贡区新办的符合国家和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且符合章贡区主导产业的新入园或新投产的龙头企业及配套项目。新入园投产企业员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比例为28%,其中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适用该办法的企业,依据其员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在50%-100%之间的情况,由章贡区财政给予参保企业2%-6%的缴费比例补贴。(张静 记者张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