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讲述: 章贡区渡口路社区居民陈燕鸣
整理: 晓琴 刘平 记者曾艳华
时间:9月9日
我叫陈燕鸣,今年53岁,居住在位于章贡区渡口路社区廉租房小区。虽然我家3年前已退出了低保享受资格,但说起低保补助,那可是彻底改变了我家的生活。
2000年因企业破产我下岗了,而早在1997年我因车祸造成大腿受伤,就一直在家没有上班。丈夫魏小平原来是赣州稀土冶炼厂职工,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下岗了。因身体不好,丈夫只能给人守仓库,看工地。那时家里条件差,丈夫家兄弟又多,没有房子住,一家三口只好在人民巷租住一间13平方米的房子。
2003年,听居委会工作人员说像我这种情况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补助,我便怀着试试看的心理,向居委会提交了一份低保补助申请书。没想到我的申请不久就批下来了,从那时起,每个月我都能从居委会领到40元现金和价值20元的粮油卷。后来低保金逐年递增,直到2011年我家退出低保享受资格前,每个月已增至700元。
别小看了这本低保证,它的作用可大了。虽说每个月的补助金不多,但因为有了这本证,我家方方面面都被“关照”了,帮我渡过了不少难关。
先说教育方面,女儿是1993年出生的,自从我家申请到低保户后,女儿从小学到中学,每个学期的学杂费都可以减免40元。其次在生活方面,因为是低保户,我家每个月的污水处理费被免收了,天然气和用电量分别被减免10元和3千瓦时。
2007年,市中心城区渡口路廉租房小区建好了,得知自己作为经济、住房“双困”家庭获得了一套62平方米的廉租房时,我激动得一个晚上都没有睡觉,想想自己十几年来租房生活,真是感慨万分。政府不仅让我们这些经济困难家庭有房住,还对我们这些低保户家庭的房租实施了优惠政策。比如当时我们每个月房租是按每平方米0.7元收取的,而非低保户家庭是按每平方米1.5元收取。就是现在,每个月每平方米才增加了0.2元,而非低保户家庭则增加到每个月每平方米5元了。以前我每个月租13平方米的一间房需要140元的租金,住上廉租房后,一个月我才交40多元的租金,这里面还包括了小区的物业管理费。
2008年,丈夫做了胆囊切除手术,花费了6000多元,当时他在全南县帮人守工地,每个月才600元的工资。正当我为这笔钱发愁时,社区工作人员告诉我低保户可享受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帮我申请到了4000多元的救助款,解了我燃眉之急。除了丈夫患病得了救助外,从2006年起,当时正在读中学的女儿连续四年做了鼻息肉切除手术。那个时候我精疲力尽,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就要去借钱,因为每次手术都要3000多元。若没有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我想那时的日子都不知道如何过下去。
去年女儿大学毕业了,目前在市中心城区一单位工作。丈夫也回到市区找了一份工作,每个月工资也有2000多元,而我自己在2011年到了退休年龄,每个月可以领取社保退休金,由最初的每个月600元到现在可以领到1200元。如今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日子越过越好了,我家也摘掉了低保户的“帽子”,若没有这顶“帽子”的庇护,我想我家难以渡过这些生活难关。
记者点评:
城乡低保是国家对家庭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实行差额补助的一种救助制度。守住困难群众的生活底线,保障他们起码的生活条件,一直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记者从市民政局相关部门了解到,截至2013年底,我市被纳入低保救助对象的城乡居民有407998人,支付城乡低保金74734.57万元。
听陈燕鸣细说她家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低保证虽然是小小的,但它所承载的作用是巨大的,它不仅全力保障和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还让困难家庭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越来越多的城乡困难群众在低保证的“关爱”下,生活开始越过越好,相信未来的日子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