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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高管任职将先过考试关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0日

  今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将必须通过中国保监会的相关测试。昨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2006年7月发布的《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对险企高管在任职资格与管理方式上更加严格,尤其是对于履历及从业经历的要求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董事长应当具有金融工作5年或者经济工作10年工作经历;董事和监事应当具有5年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5年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历;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从事金融工作8年或者经济工作10年。

  在针对高管的管理上,以前实行的是分层审批和备案制,而《征求意见稿》中体现为全部采用审批制,同时规定了很多禁止条款,以严格准入条件。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通过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测试结果3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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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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