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民生新闻 >> 正文内容

食药监管部门已介入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9日

    8月23日,本报报道了虔城多名老人花高价买来保健品,服用后身体出现不适,感觉被骗一事,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8月28日,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员对此事介入调查。

    当天上午,该局几名监督员来到老人购买保健品的赣州市文明大道95号赣州左马界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查看了该公司销售、赠送的一些保健品,并要求公司负责人出示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经核对,监督员发现该公司有两种保健品,暂不能确认该保健品是否完全符合标准。下一步,该局将向该保健品生产厂家所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去函,请对方配合调查核实该保健品信息。

    有关监督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市民,在购买保健食品时需注意以下几点:要通过正规渠道,到正规场所购买保健品,因为经营保健品生意需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到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购买时要认清保健食品的标志,即人们俗称的“蓝帽子”,“蓝帽子”标识下方有相关批准文号以及批准的管理部门;要注意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的内容,特别是它的保健功能和适用人群,注意自己是不是属于适用人群的范围之内;保健食品只具有保健功能,不能代替药物,如患有疾病,需尽早就医。

    另外,如果对所购买或将要购买的保健品有疑问,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通过输入产品批准文号等查询,以辨别保健食品的真假或其他相关情况。购买后,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如发现保健品有问题,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汪志霞 钟珊 记者谢星星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