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从7月1日起,赣县城区道路公共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照计时和计次方式收费,收费时段为每日早晨6时至晚上9时。
据介绍,赣县城市管理局是管理公共停车位机动车停放的专门机构,负责区域道路公共停车位的日常管理、收费工作,公共停车位停放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停车设施的建设、管理人员的工资。赣县城区道路公共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收费按照计时及计次收费方式,由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采取计次收费的,按照每车2元/次的标准收取,采取包月的,按照每车30元/月的标准收取,采取包年的,按照每年300元/年的标准收取。
另外,明示规定的道路和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位的路段可以免费停放,即停即走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有合法号牌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经出示残疾人证和车辆行驶证后可以免费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