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300多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不能参与;累计组织公开摇号6次,2120户困难群众住上新居;50余户收入发生变化的家庭被“请”出廉租房小区。一组组数字的背后,彰显的是公平,体现的是公正,维护的是百姓的权益。
“居者有其屋不能仅仅是一种愿景,更应该是政府肩上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的庄严承诺,也凸显了“民生”执政的理念。
晒一晒,让“不合格”的进不来
近日,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及该县房地产管理局的网站上,该县321户在2014年第一季度提交了廉租房申请的家庭正接受网友的监督。
“为了让‘人情申请’无处藏身,每次都要进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于都县房管局局长张伟说。“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就是在村(居)委会、贡江镇政府、县联合审查小组等三级逐层把关,并在每级审核后张榜公布,把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晒”在阳光下,接受市民的全程监督,并对故意隐瞒收入、住房等有关情况的申请家庭列入“黑名单”。
“以前认为申请要有关系,现在看到很多人没有关系都住进了新房,也提出了申请,没想到这么快就通过了。” 贡江镇解放居委会的居民蔡启霏看到公示榜上自己的名字,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对公开摇号充满期待。
截至目前,通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序,于都县共筛查出300多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其中28户被列入“黑名单”。
摇一摇,让公平的阳光照进来
走进于都县阳光东溪廉租房小区,只见漂亮的楼房、宽阔的广场、崭新的健身器材映入眼帘。正在广场上散步的刘恋花,对去年9月廉租住房公开摇号分配的情景记忆犹新。“当时,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大屏幕上时,我们一家人兴奋地抱成了一团。”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于都县坚持分配政策、分配程序、摇号房源、配租配售对象、摇号过程、摇号结果“六公开”,严格执行“公开摇号、顺序选房”制度,政府提前公布房源信息,通过资格审核的居民自愿申请,由住房保障部门在认购登记时限内组织进行登记并汇总后提交公证处封存,通过摇号确认购房资格和选房顺序。摇号前现场测试摇号软件,并指定专人操作,摇号时邀请公证处公证人员和监察局监察员及特邀群众监督员,对摇号分配仪式进行全程公证和监督。
“虽然没有‘中奖’,但我觉得很公平。” 参加了廉租住房公开摇号的申请户黄建平虽然没有分配到廉租住房,但是心里没有任何怨言。自2008年首批廉租住房公开摇号分配以来,该县累计组织公开摇号6次,共计2120户困难家庭“摇”得新房。
扫一扫,把“不符合”的“请”出去
“这个小区的居民每年都要进行‘年审’,年审不合格者将被‘请’出去。”于都县房管局副局长潘燕青的话引起笔者的好奇。“随着时间的推移,居民的家庭条件变好了,有的买了房,有的买了车……这样的家庭条件就不再符合当前的保障房条件,因此也就必须把房子腾退出来,再进行摇号分配。
要让符合条件者能搬得进,也要让不符合条件者搬得出。于都县实行保障性住房动态化管理,建立了保障房退出机制,采取每年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已入住的家庭进行年度审核,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统一办理《住房保障资格证》,对审核不过关、达不到住房保障资格条件的家庭给予腾退处理。
自实行年度复核后,通过交警、房产、社保等部门的信息比对,于都县先后有50余户家庭因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而被责令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