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满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要求,确保困难群众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定南县5月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
日前,定南县出台文件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月人均补差达2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月人均补差达145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120元。精减退职人员救济标准,城市的提高到每人每月315元,农村的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