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1日
近日,赣县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共30余人与县卫生局签下了《2014年度赣县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责任状》。
据悉,责任状的签订,旨在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以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为内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切实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县卫生局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做到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诚信监督等,若违反规定,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