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理财频道>> 理财要闻 >> 正文内容

外地参保人在北京 延长缴费可办退休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广州2011年已实施类似政策

 

本报讯(记者 何颖思)近日北京消息指,外埠参保人延长缴费可办退休。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广州市在2011年为贯彻社会保险法,已经实行类似政策。即对于跨省转移的外地户籍人员,按照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在广州的,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就可以在广州办理逐月延缴。

近日北京消息指,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在北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7月1日(含)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北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全部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本人自愿可申请在京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广州市的情况如何?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养老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广州早在2011年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已经执行类似的政策,即对于跨省转移的外地户籍人员,按照规定(国办发〔2009〕66号文)确定待遇领取地在广州的,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就可以在广州办理逐月延缴。该负责人解释,因为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法规,所以当时并没有重新出台规定明确,只是在内部与地税部门通过会议纪要明确。

其实,针对广东省户籍人员在广州市参保满10年的,已经可以根据粤府[2006]96号文的规定继续缴费。

北京社保:

单位缴纳12%可转至外地

又讯(记者 赵琳琳)记者昨日以参保者的身份咨询了北京社保咨询电话,负责咨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需要将在北京缴纳的社会保险账户内资金转往外地,需要在本地的工作单位前往社保缴纳相关部门开具缴纳凭证,缴纳者本人凭借此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就可以办理社保账户资金的转移手续,而具体的转移手续接续需要咨询转入地的具体政策。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在社保账户内个人缴纳部分的资金可以全部转出,而社会统筹部分的资金会留在北京。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何颖思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