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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城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下月启用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1日

    近日,我市地税、房管、物价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称,12月1日开始,调整赣州中心城区存量房(俗称“二手房”)交易税务征管措施,即启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系统,应用相应估价技术评估存量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同时明确存量非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业界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新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公平的纳税环境,有效促进房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随着新措施的推行,二手房交易中长期盛行的“阴阳合同”行为将受到遏制。

    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盛行

    据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赣州中心城区二手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近年来一直运用2007年所确定的基准价和在上手价格基础上上浮15.8%(即“组税价格”)的方法核定,按申报价、基准价、“组税价格”三者孰高的原则确定,2007年基准价最高的也就是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如此一来,很多人在实际交易中为了逃避税负,就采用“阴阳合同”的形式进行,让合同中所写的成交价远低于实际成交价,使得计税价格远远低于实际成交价。而采取“组税价格”核定计税价格,又使上手买入价格高的人觉得税负不太合理。这两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负不公平,也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为了避免“阴阳合同”与税负不公的问题,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采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此,我市有关方面根据《征收管理法》及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决定推行新措施,对存量住房交易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计税价格,同时对存量非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随市场行情进行了一定调整。

    新措施对计税价格确定五原则

    全国各地普遍采用房地产估价技术,是对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状况、建筑年代、配套设施、地域环境等信息进行综合采集,并由专业评估公司科学建模,最后由计算机系统单套估价。我市的这一新措施,适用范围和对象为赣州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存量住房交易。为了做好评估建模,地税等有关方面专门组织专业人员,在中心城区进行了全范围的信息采集,确定了新措施的内容并将建立异议处理机制。

    新措施计税价格原则共有5条:一是住房类,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不低于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评定价格的,按申报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否则按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评定价格作为计税价格;二是非住房类,以《赣州市中心城区存量非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确定基准价,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不低于基准价的,按申报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否则按基准价作为计税价格;三是经法院裁定、判决,仲裁机构裁决的,以司法裁定的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四是经具有合法资质拍卖机构依法公开拍卖的,以拍卖价格作为计税价格;五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确认计税价格。

    实施初期计税价格适当下浮

    对于一些市民的“新政必涨”担忧,市地税局有关部门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说,新措施目的是为了科学、公平、合理核定计税价格,而且为了让市场有个承受过渡期,有关方面还会在初期对评估价格进行适当下浮。而就新措施本身来看,实施后有些情况还会出现税负下降。他举例说,去年买的每平方米8000元的新住房,如果现在出手,计税价格将按“组税价格”计,会高于8000元;如果在新措施实施后出手,加上“适当下浮”,计税价格一般就不会超过每平方米8000元,实际会低于市场价。而在三部门确定的 “存量非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中,记者也发现,中心城区很多地段的商业用房基准单价,也比现在的市场价低。

    正因为其追求科学、公平、合理目的,房产业很多人士认为,新措施实施后,中心城区二手房交易中长期盛行的“阴阳合同”避税行为将受到遏制,这也势必给中心城区的二手房行业带来深远的影响。

    记者采访时,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还说,新措施近日已经以公告形式在互联网上发布,想详细了解的市民可登录三部门官网查询。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邓建宁 记者黄桥路 朱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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