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8日
保障性住房建设一直是市民关心的重要民生话题。最近,记者接到不少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务工人员、市民来电询问有关于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特别是对一些在建公租房何时完工交房、摇号分配等问题表示关注。10月12日,记者来到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读者找答案。
市民:有多少公租房待分配?主要分布在哪些地段?
管理中心: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有待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近万套。待分配的房源中,有一居室,二居室和三居室。主要分布在阳光·金色春城、阳光·黄金家园(B区)、阳光·龙都嘉苑(A区)。所有待分配的公租房房源目前已完成项目主体施工,预计2014年可交付使用。
市民:我们什么时候可以递交申请?在哪里报名?
管理中心: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自今年5月底开始实行即时受理,集中审核的常态化受理方式,经“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后,根据房源情况进行摇号分配,也就是说市民“随时申请,即时受理,集中审核”。申请家庭可登录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www.gzfcj.gov.cn)住房保障专题网页的“办事指南”专栏阅读通告,了解相关公租房政策。凡符合条件的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可在正常工作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办(镇政府)提出申请;非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可在正常工作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办(镇政府)提出申请。
市民:申请的基本流程有哪些?租赁价格是多少?
管理中心:申请家庭推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可至街办(乡、镇政府)、房管站或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服务窗口领取《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书》及配套附表;申请人携带书面申请、两套证明材料到相应的街办(乡、镇政府)填写《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街办(乡、镇政府)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后,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第一次公示;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初审结果,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业单位及产权单位、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等单位出具《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认定协查函》;街办(镇政府)将第一榜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档案,按辖区移送至章贡区房管分局(分局筹备期间,继续由市公房管理处代为负责)或开发区房管分局,由其牵头组织联合会审。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第三次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登记,并在有房源的情况下组织摇号。
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租金(含物业服务费)具体为:多层为5元每平方米每月,高层为5.5元每平方米每月。
市民:报名的条件及要准备哪些资料?哪些情况要退出公租房?
管理中心:有关报名条件和需要的资料问题,请读者登录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www.gzfcj.gov.cn)住房保障专题网页的“办事指南”专栏阅读通告,了解相关公租房政策。
如果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存在以下7种情况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这7种情况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或改变房屋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和使用用途的;租赁期内,承租人搬离、迁出市中心城区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或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或者连续6个月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的;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