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理财频道>> 理财要闻 >> 正文内容

冻结14年后解冻 最低稿酬拟涨至千字百元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4日

    冻结长达14年之久的基本稿酬标准,终于得以松动。昨天,国家版权局官网发布了关于《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修订内容,原创作品每千字稿酬将有望从目前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100元至500元,原创作品的版税率则有望由目前的3%至10%,提高至5%至15%。

  目前我国通行的稿酬标准,是1999年修订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按照该规定,原创作品每千字稿酬为30元至100元,翻译为每千字20元至80元,改编每千字为10元至50元,汇编最低,每千字只有3元至10元。根据此次公布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基本稿酬有了较大提升,其中原创作品为每千字100元至500元,翻译作品为每千字80元至300元,改编为每千字30元至150元,汇编为每千字10元至30元。

  版税率方面,按照现行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原创作品版税率为3%至10%,演绎作品的版税率则为1%至7%;修订征求意见稿则将原创作品版税率提高至5%至15%,演绎作品版税率涨至3%至10%。

  修订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报刊刊载作品的支付方法。其中,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报刊依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当自出版之日起2个月内,按每千字1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报刊出版者未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应当将报酬连同邮资以及转载、摘编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为收转。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在数字或者网络环境下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另外,该办法还首次提出,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本办法。使用者未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约定付酬方式和标准,与著作权人发生争议的,应按付酬标准的上限分别计算报酬,以较高者向著作权人支付,并不得以出版物抵作报酬。这意味着今后如果发生著作权方面的法律纠纷,著作权人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保障。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今年10月31日。

  提高稿酬标准 实际意义不大

  在众人的期待中,稿酬标准终于得以修订。有人欢呼,稿酬终于不再是“稿愁”,但不少作者和出版社却冷静地表示,主管部门此次提高稿酬标准,其指导意义明显大于实际意义。

  长江文艺出版社总编辑安波舜认为,此次修订的稿酬标准应该是在市场调研基础上形成的,“此次公布的原创作品的稿酬标准、版税标准,和市场上早已实行的实际情况差不多,的确能充分反映图书市场稿酬支付情况。”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总干事张洪波则认为,此次修订并不是简单提高稿酬标准,而是反映出政府部门对著作权人合法权利保障的态度。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修订并没有太多实际意义。“原创作品的稿酬、版税早已放开,一般作者拿到的稿酬早就比1999年修订的标准高了。”作家阿乙认为,即便新办法实行,无论是作者还是出版社,都不会因此受到影响。翻译界资深人士赵嘉敏则认为,稿酬多少应由市场决定,不会简单地因为一纸办法就发生改变。

  业内人士注意到,翻译稿费涨至每千字80元至300元,对译者也许是个利好的消息,对此,《世界文学》主编余中先表示,“这是件好事,但来得太晚了,希望赶紧实施。”

  提高稿酬标准,肯定还会对出版业带来连锁反应。十月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韩敬群认为,以往市场预期不佳的图书,往往以千字稿酬的方式进行出版,这样可以保证作者的所得;但是按照修订后的稿酬标准,出版社再采取支付稿酬的方式与作者合作,可能会面临亏本的风险。“稿酬提高了,出版社应该会更多转而采取版税制,这对出版社和作者也许更合理。”韩敬群说。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