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2日
砸伤刘先生的就是中间那根拦车杠。
天华·御景苑小区侧门新安装了拦车杠,业主刘先生骑车带着家人外出经过时,被拦车杠砸伤,当时脸上鲜血直流。经医院检查,刘先生鼻梁骨折,致使鼻子浮肿,左眼上眼皮有擦伤。于是,刘先生便找安装拦车杠的赣州市长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讨说法,物业公司说他们没有责任。9月7日,受伤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物业公司从来没有人问过他的伤势,也没有人找他协商解决此事,他们这种做法让人难以接受。
业主:出门被拦车杠砸伤
9月7日,刘先生告诉记者,8月31日早上8时10分左右,他骑摩托车准备带女儿去学校报名,经过小区侧门时,看到前一天新安装的拦车杠升起了,他便骑车通过,没想到,拦车杠突然砸下来,伤了自己的鼻子和眼睛,鲜血直流。他当时就找到在门口值班的门卫讨说法,有一胡姓门卫自称是负责人,掏出100元给他,意思是叫他自己去看医生,他没有同意。到医院检查结果是,刘先生鼻梁骨折,致使鼻子浮肿,左眼上眼皮有擦伤。医生建议,至少要休息一个星期,等鼻子消肿后,再决定要不要动手术。刘先生说,当天的检查治疗等费用近200元,是物业出的。
第二天,刘先生的家人找到小区物业讨说法,并要求适当赔偿。没想到,物业说这件事他们没有责任,不同意赔偿。刘先生说,因为骑车时注意力只看前方路面,且侧门口的拦车杠是前一天才装好的,还没正式启用。事发前,侧门口没有任何提醒标识,没有告知业主进出时要注意拦车杠,什么时候通过才安全。他认为,是因为物业公司管理没到位,物业工作人员操作拦车杠不熟练,才导致他受伤。因此,物业说他们没有责任是不讲道理。
物业:没有责任不赔偿
8日,记者来到刘先生居住的天华·御景苑小区了解情况。在小区侧门,记者看到了新设的拦车杠,拦车杠的升降由小区的门卫遥控操作。
说起刘先生被砸伤的事,小区多名业主认为,是物业公司管理没到位造成的。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在拦车杠旁设醒目提醒标识的义务,现在地面上的相关提醒标识是在事发后的第二天由物业用红漆补写的。
据反映,该侧门是小区行人和车辆主要出入口,拦车杠刚刚安装好,还没正式启用。在刘先生被砸伤之前,已有一名女业主经过时,鼻子被砸伤;另一名男业主骑车经过,也差点被砸到。
负责管理该小区的长鸿物业公司的何经理说,这套门禁设备是8月下旬安装的,目的是让整个小区的管理更加规范安全。他介绍,这是一套全自动的门禁设备,一车一卡,有卡的车辆通过时,拦车杠会自动升起,车辆经过后,它就会自动降下。事发当时,刘先生紧跟着一辆车后面通过门禁,在拦车杠降落时,他想抢先通过而受伤。物业管理人员当时陪他到医院检查,并垫付了费用。至于刘先生说要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进行赔偿的问题,何经理认为他们没有责任,但是,他们愿意与刘先生协商解决这一问题。
但受伤的刘先生反映,事发后近十天,长鸿物业管理公司没有谁问过他的伤势,也没找他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应承担一定责任
对于此事,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富明认为,双方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刘先生的行为有自己过于大意的原因,但在事发时,物业工作人员没有能及时阻止事故的发生,停止下落的拦车杠,这就是工作上的疏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记者李鹏 廖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