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6日
本报讯(记者何宝庆)记者9月13日从省地税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和服务加快推进昌九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加快昌九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及产业互补对接等,推出42条政策和服务举措。
《意见》规定,对经批准纳入昌九城市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及金融、信息等现代服务企业,因城市规划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范围或征收标准的调整而增加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可给予三年以内减免。
在支持昌九一体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规定,对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省级(含)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为支持昌九加大强工力度,实现产业互补与对接,促进产业集聚,《意见》规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对符合昌九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业企业,转移并落户到南昌、九江两市国家级开发区、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和共青城先导示范区内的,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上述开发区(园区)内现有工业企业因扩(改)建而增加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比照给予免征。
《意见》还在支持昌九物流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南昌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科技创新和技术先进型企业发展、昌九一体“飞地经济”发展以及创优发展环境等方面出台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