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2日
债市监管风暴至今未息。
8月13日,央行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站挂出处罚通知,暂停包商银行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资格2年。通知未列明处罚原因,引得市场人士纷纷揣测并指向“张锐国债招标舞弊案”。
接近央行的消息人士证实,此次处罚不仅牵涉2010年案发的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前副主任张锐国债投标舞弊案,主要原因还在于张锐及其妻子开办的投资公司参与包商银行丙类户“倒券”非法获利。
张锐案发,因其在多次国债招标发行中,用手机短信违规向包括包商银行在内的市场成员“提前泄露投标价格和相应数量”。另据央行会议通报,张锐还经中间人牵线,通过在包商银行开设的丙类户,将在国债招标中拿到的低价券高价卖出,向包商银行输送利益。
交易规则再造
接近张锐案的人士也证实,张锐不仅直接受贿4000余万元,还通过丙类账户获利。某大行交易员说:“和股票不同,债券交易并不透明,成交价格只有双方知道,丙类账户在利益输送的同时,可能涉嫌操纵债券价格或者制造债券虚假价格。”
债市系列案件暴露出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诸多交易漏洞,为规范市场,相关部门已经对丙类户资格、异常交易监测、信息披露、DVP(券款对付)结算制度等规则进行全面再造。
一位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称,尽管央行规定代理人收取的债券结算代理手续费最高不得超过结算债券面值的万分之一,但有些银行为了争夺客户资源,减收甚至免收手续费。
因为与甲类户相比,丙类户不但可以充当中介,且在投资高风险资产时,不用执行如银行自营账户严格的风控条款,便于银行投资于一些评级较低但收益较高的债券。另外,丙类户游走于一二级市场,能够通过“关系”获得新券,并在二级市场卖出后赚取点差。
实际上,对于“丙类户”的规范并非始于今年的债市监管风暴。富滇银行倒券风波一案之后,央行已经要求各家商业银行暂停债市丙类户垫资、无实际资金往来的撮合及代持三项业务。由此,丙类户必须全额交易,即必须手中有钱才能买券,防止“空手套白狼”。
但央行今年4月已经叫停丙类户新开户,只能余额到期。这意味着,通过丙类户进行利益输送的渠道已被完全堵死。而在暂停包商银行两年债券结算代理期间,该行仅能自行进行债券买卖,而不得为其它账户代理托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