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肖隆林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9日
本站讯 “大妈,作为金融消费者,您享有安全权、隐私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等权力呢!”7月19日,由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主办的赣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在市南门广场西园举行。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纪委书记刘惟煌出席活动,赣州银行及辖区各银行组织职工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赣州银行职工通过现场交流、摆放易拉宝、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积极热情地向广大市民宣传货币政策、信贷产品、投资理财、新金融业务、征信、反洗钱、外汇、国债、现代支付手段以及金融法律等知识,深受广大市民朋友的好评。
据介绍,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引导公众自主正确选择金融消费,减少金融消费纠纷,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赣州金融网)
工作人员为民讲解金融法律知识
人行赣州中心支行纪委书记刘惟煌巡视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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