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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2013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0日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招录指标、招录范围、招录条件、招录程序、招录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70人,其中初中语文5人、初中数学5人、初中物理10人、初中化学5人,小学语文20人、小学数学15人,小学英语10人。

      三、招聘对象

      1、赣县籍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派遣资格未就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赣县籍在其它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3、赣县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的配偶在外县(市)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赣县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中)考前系赣县户籍或2012年12月31日前具备赣县户籍的毕业生(在编在岗教师)。

      四、招聘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5)已签约在赣县教育系统任教的毕业生或赣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含特岗计划教师)。

      五、招聘方式

      1、招聘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100分)以及所报学科的教材教法和专业知识(100分),面试100分。

      2、根据招聘计划,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直至计划聘满为止。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文化考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5日18:00。

      2、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已婚考生还需要出具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外县市在编在岗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行政介绍信)到赣县教育局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费150元,不接受函报和电话报名。

      配偶在赣县工作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如实填写个人的各种信息,错填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概由考生自行负责,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3、笔试时间:2013年8月1日上午9:00—11:00,考生于7月31日12:00前到赣县教育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4、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的不能报名,对笔试入闱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面试名单,其中初中物理、化学、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按1:1.5,其它学科按1:2确定入闱面试名单,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时间8月6日。

      (1)参加面试考生应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于面试当天早晨7:00前到达面试地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面试。

       (2)面试顺序在面试前由考生在备考室按考场、分学科抽签确定。

      (3)考生按说课序号到备课室按指定的课程进行备课。准备好后按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说课室进行说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考生进入说课室,报告序号开始说课,不得透露姓名、不介绍个人情况,否则影响说课成绩。

      (4)面试人员说课必须使用普通话(英语除外)。

      (5)评委以整数当场评分,工作人员计算得分,取评委平均分计入总分(小数保留两位),经现场监督员签名确认后封存。

      (6)考生说课结束后,随即离开说课室,并按指定线路离开。

      (7)说课结束后,在监督员监督下封存所有评委的面试评分卡及考生成绩卡等,由监督员签封,留存备查。

      6、体检。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8月9日,体检地点为赣县人民医院,体检有关费用自理。

      7、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县教育网和赣县教育局公示栏中公示。

      (2)8月12日上午8:30,所有聘用人员到赣县教师进修学校四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择任教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并于8月27日前到所聘学校工作。所有聘用人员需在任教学校工作5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或者参加其它招聘考试。

      8、被聘用人员于8月25日前将毕业生档案转至赣县教育局办公室,逾期不转的视为弃权。聘用在赣县外工作的教师必须在2012年8月25日之前办理调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入资格。

      9、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调动手续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0、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聘用的外县市在编在岗教师按照任教学校聘用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招聘计划,并将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足够的学科。

      2、笔试成绩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3、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赣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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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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