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1日
烈日炎炎,阳光热辣,6月20日,记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看到,有不少助力车、电动车等两轮车的车主为遮挡阳光,纷纷给自家车辆加装遮阳伞或遮阳棚。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加装遮阳伞属于私自改装车辆外观的违法行为,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擅自安装。
6月20日,记者在文清路观察了不到10分钟,就有6辆安装了遮阳伞的两轮车呼啸而过。记者仔细查看后发现,这些遮阳伞跟普通伞不太一样,多出了几根长长的支架,拖着个大大的燕尾,形状酷似风筝,伞的长度、高度、宽度均超出车体,其结构看似稳定,但当上路行驶时,很明显可以看到车子会迎风晃动,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随后,记者来到红旗大道中段一处为两轮车安装遮阳伞的摊位。正在装伞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这种伞既能免受暴晒之苦,又能一定程度上起到防雨的作用。现在很多两轮车都装了。”至于加装遮阳伞对车辆安全性的影响,该名工作人员却避而不谈。
对此,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二中队的一名交警表示,之前,他们曾对这种擅自安装遮阳伞的摩托车进行过专项整治,那时,安装遮阳伞的主要还是摩的司机。目前,又不少助力车和电动车也开始擅自安装遮阳伞,此举不仅会阻挡行驶视线,增加车辆占用面积和风阻系数,还容易刮到其他车辆或行人,对驾驶者本人及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交警部门如果发现这种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左增喜 记者廖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