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8日
6月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我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将参加工伤保险,实现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全覆盖。
据了解,这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对象为市本级含赣州开发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所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核定,保险费率按照0.5%执行,6月10日至20日期间可到市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时遇到伤害的或是履行工作职责时遇到暴力伤害的;患职业病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均可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在30日内,个人可在一年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认定,经认定后按规定享受工伤相关待遇。(记者任仕兰)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