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8日
“买一瓶眼药水,保质期就是这个月,看来正规药店的东西也要留心啊!”5月27日,熊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赣州城区一正规药店差点买到过期药品的事。为此,执业药师提醒市民购买药品时要看清保质期,以免利益受损。
熊女士告诉记者,日前,她带外孙女在文清路游玩时,外孙女突发过敏性结膜炎,而医院开的药没有带在身上,她便来到西津路某连锁药店询问有没有某品牌的眼药水。营业员在货架上找到了几瓶,熊女士本来没有查看保质期的习惯,但她看这几瓶药外包装有些破旧,便顺便看了一眼,谁知保质期竟是2013年5月。她当即电话询问了一位药师朋友,得知此药已过期,不能使用了。随后,营业员立刻将药品下架,并为工作疏忽向熊女士致歉。熊女士由此也上了心,回到家后,她把家里的药品、保健品一一拿出来查看,发现有不少药品出厂日期都过了一大半,有的已接近保质期。其中,外孙女用以抗过敏性哮喘的一种吸入剂买来不到半年,今年7月就到期,这种药品一瓶就要400多元,共有60剂次,每次发作时吸一次,平均一个月只能吸二三次,现在还有一大半。
27日,记者走访了虔城一些药店,发现熊女士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对此,执业药师刘勇表示,一些非常规的用药因购买的人少,容易滞销,所以有的药店的确会出现未及时下架接近保质期药品的情况,有的药店则会在促销活动中以极低的价格将此类药品卖掉,消费者买回去时若没有及时使用,往往就过了保质期。刘勇提醒市民,购买时一定要查明保质期限,以免利益受损。(记者喻晓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