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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拿出“真金白银”做强总部经济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3日

    本报南昌讯(记者余红举通讯员宋光亚)总部企业如今已成为各地政府争抢的“香饽饽”。5月2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制定了《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将通过补助开办资金、补助办公用房等方式,吸引企业总部落户,总部企业最高可享受1500万元补助资金。

  南昌总部经济发展滞后

  据了解,为提升城市服务能力,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南昌将围绕总部经济重点发展领域,引导总部在外的南昌籍企业回归,吸引南昌市外的大型企业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知名品牌企业以及各类现代服务业企业来昌设立区域性企业总部。

  此前发布的《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2009~2010)》,排定全国35个主要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座次,南昌处于第Ⅳ能级城市(最末能级),排名第27位,在中部省会城市中排名垫底。

  为此,南昌市提出,力争经过5年努力,使该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排名上升至第20位。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将重点发展综合型总部,重点引进跨国公司来南昌设立区域性综合型总部,鼓励南昌市优势企业以资产并购、成立控股公司等方式设立综合型总部;鼓励国内外企业设立投资总部,力争引进世界500强等大型企业在南昌设立投资公司;重点鼓励南昌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区域营销中心;鼓励国内外企业在南昌市设立物流总部,支持国际大型物流总部企业在南昌市设立信息服务、物流配送等总部;突出引进与各类高校及其科研机构相衔接的独立研发中心,力争形成区域性的研发总部聚集地。

  总部企业可享多项优惠

  南昌市还将在资金和政策方面,对落户的总部企业给予扶持。记者了解到,对注册资金5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给予注册资金2%的开办补助;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的开办补助。对于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部,注册资金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的开办补助;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的开办补助。开办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此外,南昌市对总部企业还实行办公用房补助。据了解,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在南昌市新购、建总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自建成或购置之月起3年内,可按房产实际入库的房产税40%给予补助。租用写字楼的总部企业,按照租金市场指导价的40%给予一次性18个月的租金补助。每个总部企业享受的办公用房补助最高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南昌市还会采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解决总部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等扶持方式,对入驻南昌的总部企业进行扶持。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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