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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4日

    非法集资的定义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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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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