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7日
近日,定南县出台文件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3年该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月人均补差达到24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月人均补差达到12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2940元/年;精减退职人员救济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
据了解,2012年定南县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作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2年该县共为城市低保对象1876户3170人发放城市低保金837万元,为农村低保户对象4295户7329人发放农村低保金923万元。(朱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