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6日
近日,赣州市民刘女士:我是赣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前几天,我在市区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做彩超检查时,被告知从今年4月1日起,该检查项目无法进行医保报销。但今年1月份我在同一家医院做彩超、CT等检查项目时这些费用是属可报销范围的。难道是最近医保报销政策改了吗?
针对此事,记者当日采访了市医保局。据该局一名杨姓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最新的《赣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材料和支付标准目录》,自4月1日起,我市医保局执行新的报销规定,部分项目的报销比例有所调整,但彩超、CT等仍属于可报销范围。由于新的规定刚开始执行,在有些项目上,市医保局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与医院的报销系统未完全更新对接上,导致有些原本可报销的项目暂时无法报销。目前,市医保局也在对医保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逐步完善。
另外,记者从我市几家医保定点医院了解到,目前,他们也在积极与医保局对接、完善报销系统,若市民近期在医院做相关检查时,一些原本医保可报销的项目未能享受报销待遇,可保留相关收据,待系统完全更新好后再到医院医保报销点处理。
(温晓冬 见习记者谢星星 记者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