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5日
近期,随着天气逐渐转暖,我市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活动增多。为切实加强学生集体外出乘车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日前联合教育、安检、交通运输部门发出了相关安全提醒。
据了解,各中小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租用客运车辆时,应提前将活动方案、出行人数、车辆状况、通行时间、通行路线、目的地等情况,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公安交警部门书面报告备案。教育、公安交警部门接到报告后将对租用客运车辆检验情况、驾驶人资格、核载人数等进行确认。对于符合安全条件的,学校和客运单位要在客运车辆前后部临时粘贴校车标志,做好安全行车提示。对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允许作为学生集体外出乘用车。城市公交客运企业提供的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使用许可条件和驾驶人资格条件。
据介绍,我市公安交警部门近期将通过加强路面巡查和管控力度,确保学生集体外出乘车交通安全。(特约记者叶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