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2日
章贡区吴女士来电咨询:我有一亲戚是名精神病患者,听说我市今年出台了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的政策,想知道具体情况有哪些?
就吴女士咨询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赣州市卫生局医政科的工作人员。据了解,市卫生局等九部门近期联合发文,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我市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救治的对象包括:持有赣州市常住户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重性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重性精神病患者急性期住院可享受一个周期免费救治,缓解期门诊定额补助标准(含血常规、肝功能及心电图三项化验和复诊补助费)为每人每年1200元。 (记者曾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