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7日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26日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些文件的出台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五部门制定的企业内控配套指引实施时间表为: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配套指引制订的主要依据是2008年由五部门联合颁布的有中国版“萨班斯法案”之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成为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第三个要求对本国企业实施全面内控审计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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