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7日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免费救治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目前,市民政部门已开始严格按照家庭收入的认定程序对对象进行身份认定,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期,市卫生局等九部门联合发文,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为急性期患者住院免费治疗,并给予缓解期患者门诊治疗费用补助。我市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救治的对象包括:持有赣州市常住户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免费救治的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
据悉,此项工作由市协调办牵头组织。确诊患者凭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当地协调办领取并填写《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审批表》,由民政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后,将审批表统一报协调办,经协调办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审核,与符合条件的患者监护人签订《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协议书》,统筹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傅学武 记者王长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