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资者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9日
两周前,本报公司版有一篇文章:《民企税负高出国企14个百分点》,该文章对A股上市公司实际的所得税税率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民企所得税税率高出国企14个百分点,这一结论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和争议。
为了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综合税负情况,我们将关注更多计入损益的企业税种,并将纳税总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作为公司税负标准,重新推出《A股上市公司税负榜》。
进一步的结果同样耐人寻味:
其一,2009年是A股上市公司近十年以来税负最高的一年,平均税负6.83%,相比2008年,高出近四成;其二,国企税负远高于民企,央企税负甚至超过民企的两倍,这与我们此前的分析相去甚远,但探究其原因我们发现,垄断行业往往存在特殊税种,所以其综合税负远高于普通行业,而大多数国企、央企正属于垄断行业。其三,平均税负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采掘业、房地产和金融服务,而最低的3个行业是黑色金属、家电及农林牧渔;最后,分区域看,北京地区的上市公司税负最高,达到10.3%,而甘肃地区的上市公司税负最低,只有1.3%。如此看来,政府提出的“结构性减税”并没有在去年惠及上市公司。但是,这并不代表未来不会减税。从投资的角度看上市公司的税负问题,需要有辨证思维。那些高税负上市公司如果在未来得到政策减压,它们的盈利反倒有可能得到提升,而目前税负低及享有所谓税收优惠的上市公司却具有不确定性。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一旦取消,相应公司的盈利会受到较大冲击。税负高低是一个动态的话题,因此投资者在选择上市公司也该有动态的考虑。
2009上市公司综合税负创10年最高
《投资者报》研究员 周俊
2009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平均税负占销售收入的6.83%,较上年提高37%,并创下近十年来的新高。事实如此,我们以计入损益的纳税支出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值作为上市公司税负,计算结果表明,2009年是A股上市公司近十年来税负最高的一年。
进一步的分析结果则更耐人寻味,央企的整体税负超过民企两倍;采掘、地产和金融三个行业的税负在各行业中长期居高不下;此外,北京是全国税收最高的地区。
税负创十年最高
为了方便理解,我们将公司承担的税种分为两大类,即不计入损益的税和计入损益的税。其中,不计入损益的税种主要指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而其余的税则一般均计入公司损益。
工业企业的增值税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代扣代缴的税款,增值税可以转嫁给购买方,而销售方的增值税支出不计入公司损益。
我们在分析2009年A股公司税负时,只考虑影响上市公司损益的纳税支出。因数据采集瓶颈,我们对少量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的小税种也未纳入,主要包括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等。
因此,纳入我们评估上市公司税负的主要包括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城建税、资源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计入损益的税种,并以上述税种的纳税总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作为公司税负。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以会计报表列示的所得税费用作为企业的所得税税负,而实际上,由于部分公司存在一定所得税调整,这会导致公司的实际纳税额与所得税费用存在差异,在此我们予以忽略。
计算表明,2009年,A股公司平均税负为6.83%,这创下了2000年以来的最高值,并且,与2008年的税负相比,大幅提升了37%。事实上,最近十年来, A股公司的平均税负只有5.55%。
对于2009年上市公司税负的大幅提高,我们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上市公司在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形势下,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开源节流,并随着经济回暖业绩提升,使得A股公司亏损面下降,并由此使得上市公司所得税税负提高。根据我们的统计,截至4月13日已经公布年报的1243家公司中亏损面为6.7%,如果其余公司的盈亏情况延续前三季度情况,则所有公司2009年亏损面为12.5%,而A股公司2008年的亏损面达到14%。
其二,两市行业中,销售额最大的化工行业,2009年税负出现大幅提高,由2008年的3.2%提高至9.4%,提高了6.2个百分点。此外,采掘、金融、食品饮料等行业的税负也有较明显的提高。
206家公司税负超10%
根据2009年A股公司税负榜,在具备有效数据的1779家A股上市公司中,税负最高的是ST东源[13.19 0.84%],达到62.9%,最低的是丹化科技[25.37 -3.97%],只有-5.2%。
位于榜单前两位的ST东源和九龙山[8.30 -1.66%],税负明显高于正常水平,查验表明,这两家公司税负异常的原因是,尽管因经营不善导致营业收入较低,但通过非经营的投资收益,实现了较高的净利润,并由此缴纳较高的所得税,从而使得税负大幅上升。
至于丹化科技,该公司业务极度萎缩,所需缴纳的主营业务税金较少,并且由于连年亏损,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甚至因递延税款使得所得税为负值,所以,该公司的综合税负为负值。
在1779家公司中,有206家公司的税负超过了10%,是名副其实的高税负公司,占到全部公司数量的11.6%。这其中,更是有34家公司的税负超过了20%。而在2008年,税负超过10%的只有171家公司,而超过20%的仅有23家。
同样,我们可以看到,有432家公司的税负低于1%,是A股市场税负较低的公司,而其中,有43家公司的综合税负低于零,这其中大部分公司与丹化科技的情况相似。不过,也有部分公司虽然实现盈利,
但因所得税政策优惠,使得大量以前年度计提的所得税予以冲回,从而形成了所得税项下的负数, 典型的公司是美邦服饰[24.00 -0.25%]。
形成对比的是,在2008年,税负低于1%的A股公司数量达到536家,为负值的更是达到94家。2009年,低税负公司数量有明显的减少。
特殊税种提高行业性税负
我们对23个申万一级行业的平均税负进行了统计,结果表明,2009年平均税负最高的3个行业是采掘业、房地产以及金融服务,其中,采掘业的税负达到13.74%,房地产和金融服务也都超过了10%,分别为13.5%和12.67%。而税负最低的三个行业是黑色金属、家电以及农林牧渔。
导致采掘业税负较高的原因是,作为行业内的超大型公司,中国石油[13.04 -1.44%]的税负高达16%。该公司税负之所以较高,除了所得税率多为25%以外,公司还需缴纳巨额的特别收益金,另外,消费税也连连高企。2009年,虽然中国石油销售国内生产原油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大幅减少,从上年的852.91亿元降至200.2亿元,但2009年实施新的燃油消费税政策,使得消费税支出有135.7亿元增加到824.3亿元。这使得公司整体税负较2008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另外,采掘业规模第二大公司中国神华[29.24 -1.71%]的税负也达到了10.7%,同比提高了1.6个百分点。并且,多数煤炭采选公司的税负都高于5%。其原因是高额的煤炭资源税使得煤炭公司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税负明显增大。去年,有传闻称煤炭资源税将加大力度征收,并可能由目前的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这将进一步提高行业税负。而房地产开发公司高税负的原因,一方面房企需要缴纳按销售额5%征收的营业税,另一方面,还需要缴纳30%~60%的土地增值税。这两块高额的税收使得该行业整体税负显著高于其他一般制造业。至于银行等金融服务业,高达5%的营业税依然是导致高税负的重要原因,此外,该行业的所得税一般都按照25%全额缴纳,鲜有税收优惠。
值得一提的是,化工行业是2009年税负提高幅度最大的行业,从2008年的3.2%提高到9.4%,主因是,石化行业消费税税率大幅提高,2009年1月1日由之前的每吨汽油277.6元、每吨柴油117.6元、每吨石脑油277元、每吨溶剂油256.4元、每吨润滑油225.2元、每吨燃料油101.5元以及每吨航空煤油124.6元分别提高至1388元、940.8元、 1385元、1282元、 1126元、812元以及996.8元。
央企超民企两倍,原因在垄断
从整体税负来看,国企的税负要远远高于民企,尤其是央企,其税负甚至超过民企的两倍。2009年,央企整体税负达到8.8%,而民企仅有3.1%,地方国企也较民企略高,为3.5%。
在《投资者报》4月5日第99期报道中,我们曾经仅对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税负进行了统计,该项统计是以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比值作为衡量依据,结果表明,国企的所得税税负较民企低了14个百分点。与上次计算方法不同,在此次统计中,我们计算公司所得税费用与销售额的比值,因此结果也有所不同,根据计算结果,央企的所得税税负为3.2%,地方国企为1.9%,民企也为1.9%。出现相反结论的原因是,央企的销售净利率远高于民企,我们的统计表明,2009年,央企的整体销售净利率达到11.03%,而民企只有8.85%。
此外,央企多集中在垄断资源的传统行业,包括采掘、金融等行业,这些行业很少能获得所得税优惠政策,所以央企所得税优惠税负偏高也是情理之中。
除所得税税负外,央企的主营业务税税负也远高于民企,根据我们的统计,2009年央企的主营业务税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值)达到5.6%,而民企只有1.2%,地方国企为1.6%。根据我们的分析,出现这一统计结果主要原因是大多央企所在的垄断行业多数需要缴纳高额的特殊税种,具体而言:
第一,部分资源垄断行业需要缴纳高额资源税,尤其以石油开采、煤炭采选为主,这两个行业内的大型上市公司绝大多数为央企,民企一般难以染指。
第二,石化行业需要缴纳巨额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以及消费税,石化行业虽然公司数量较多,但是,行业内的大型公司也多为央企,比如中国石化[11.49 -1.96%]、S上石化[9.58 -1.34%]以及S仪化[8.65 -0.80%]这三家行业内销售额最大的公司都是央企。并且,2009年,石化企业的消费税有大幅提升。
第三,大型上市银行多为央企,而银行业高昂的营业税拉高了金融业的整体税负,民企目前较难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此外,客观上讲,央企规模较大,上市央企进行避税甚至逃税的空间相对较小,
并且,在“不犯错误”的行政作风指导下,央企负责人进行避税甚至逃税的意愿并不强。而民企规模较小,避税或逃税空间较大,并且,民企高管多持有公司股票,他们十分关注公司的盈利和现金流,因此,他们进行避税或逃税的主要意愿相对更高。
北京最高甘肃最低
按照不同地区,2009年,北京地区的上市公司税负最高,达到10.3%,其次为贵州和青海,税负也分别达到了9.6%和7.5%。而甘肃地区的上市公司税负最低,2009年只有1.3%,另外,云南和辽宁的税负也较低,分别为1.4%和1.7%。由此可见,税负最高的北京与税负最低的甘肃相比,前者几乎是后者的8倍,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如此之大的差距呢?我们分析有以下主因:
第一,北京为央企总部集中地,据统计,总部设于北京的141家公司,央企数量达到71家,占比超过五成,远高于其他地区。如前所述,央企的整体税负明显高于地方国企和民企,这在客观上提高了北京地区上市公司的税负。
第二,北京地区上市公司盈利较佳,2009年,北京地区上市公司的亏损面仅为9.86%,远低于全国的13.3%,并且,该地区单家公司的盈利额达到45.6亿元,是全国平均值的7.5倍,盈利优秀使得地区整体所得税税负提高。实际上,税负较高的贵州、青海,这两个地区的上市公司亏损面也都较低,单家公司平均盈利居前,而税负较低的甘肃、辽宁、云南等省份,上市公司亏损面相对较大,所得税负因此而整体降低。
警惕税率变化影响公司利润让我们把时间回溯到2008年12月,当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政府提出结构性减税的口号,即通过结构性调整,达到降低整体税负水平的目的。
然而,对2009年上市公司税负的统计结果却与此背道而驰。如此看来,政府需要进一步在考虑政府财政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把减税落实到实处。否则,藏富于民的愿景会遥遥无期。上市公司的税负高低直接关乎到企业的盈利和资金周转,对于A股市场投资者而言,应警惕那些低税负公司可能出现的税负反弹,尽管这些公司可能短期内盈利良好。
我们注意到,目前大量上市公司都有着或多或少的税收优惠,其中,最为普遍的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降至15%的优惠政策,在这项政策的吸引下,无论技术高低,甚至一些公司的技术早已被市场淘汰,却仍堂而皇之地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
可以想象的是,这些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因各种原因而取消,那么,盈利将会受到很大冲击。
相反,那些高税负公司,在未来减税的大趋势下,它们的税负有很大的下降空间,盈利反倒可能因此而受惠。尤其是那些本身盈利就很优秀的高税负公司,它们的前景更值得期待。
垄断“造就”央企高税负
《投资者报》记者 任鹏宇
究竟是国企税负高还是民企税负重?
根据《投资者报》研究部的统计,2009年,央企整体税负达到8.8%,地方国企为3.5%,民企仅有3.1%。而在此前,我们仅就所得税税负所作的统计却表明,民企所得税税负比国企高出14个百分点。截然不同的结论让我们不得不认真分析出现如此反差的原因,民企与国企的税负,到底孰高孰低?数据的背后隐藏着哪些真相?
对此,本报记者专门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两大主因使得央企整体税负高于民企,首先,由于垄断经营,央企上市公司多集中在一些主营业务税负很高的行业,如石油、煤炭、石化、金融、房地产等等,这些行业都存在除所得税以外的特殊税种;其次,我们在此前计算所得税税负时,是将所得税与税前利润的比较,而统计表明,由于具有垄断优势,央企上市公司的销售净利率明显高于民企,这就使得央企以收入为分母计算的综合税负,高于以税前利润为分母计算的所得税税负。
央企综合税负高达8.8%
本报最新计算的税负结果显示,从整体税负来看,2009年央企整体税负达到8.8%,地方国企为3.5%,民企仅有3.1%,国企的税负要远远高于民企,尤其是央企,其税负甚至超过民企的两倍。而用公司所得税除以销售额得出的比值,央企为3.2%,地方国企为1.9%,民企也为1.9%,得出的结论也是央企所得税税负更高。
上述结论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排行榜结论一致,国企仍是我国绝对纳税大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杂志社发布的中国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显示,2007年国企在独立企业属地纳税五百强排行榜中有304户,纳税额占75.58%;企业集团纳税五百强排行榜中有305户,纳税额占89.75%;企业所得税纳税百强排行榜中有65户,纳税额占77.84%。
甚至有人估算,在目前税收机制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一般国企的税负是非国企的4~10倍。对此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表示,国有企业比任何一种形态的企业都要缴更高的税,但国企高税负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这非常值得探究。
垄断导致央企高税负
导致央企整体税负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资源垄断,央企在一些特殊行业占据主导地位,而这些行业往往需要缴纳高额特殊税种。
根据本次排行,采掘业、房地产以及金融服务三个行业的税负占据前三名,而在这些行业中,央企从产值占比上明显占据绝对优势。
比如在采掘业,2009年央企上市公司的总销售额占全行业的比重达到87%,房地产行业,这一比重也有36%,高于地方国企和央企,在金融服务业,这一比重达到76%。
采掘业中,煤炭企业需要缴纳高额的资源税,石油企业则存在数额巨大的特别收益金,另外,兼有炼化业务的中石油还需承担大幅提高的消费税;而在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不仅要承担较高的营业税,30%~60%的土地增值税也会大幅提高公司税负;在金融业,长期高居不下的营业税使该行业整体税负显著高于其他一般制造业。
至于缘何以税前利润为分母计算的所得税负,与以收入为分母计算的所得税负存在结果上的巨大差异,主要原因是央企的高利润率。
根据《投资者报》数据研究部的统计,2009年,央企的整体销售净利率达到11.03%,而民企只有8.85%。
之所以央企具有更高的销售净利润,同样源自它们的垄断优势。在市场缺乏充分竞争的环境下,央企可以有更强的产品定价权,也就拥有更高的产品毛利率,并且,央企较民企可以省去相当一部分销售费用。
另外,不可忽视的一个原因是,2009年1月1日起,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等诸多能源、钢铁、航空巨头在内,106家此前在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之后保持合并纳税资格的大型国企,将停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资格。当时这样做的目的是配合增值税转型方案的实施,缓解增值税转型带来的财政压力。
对于中石油和中石化以及这个榜单内的诸多超大型上市央企来说,停止合并缴纳所得税意味着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增加。
民企也需减负
尽管统计结果表明,民企整体税负要低于央企和国企,但呼吁为民企减负的声音也从未间断。况且,我们以税前利润为比值分母计算的民企所得税税负要高于国企。
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6》指出,税负重是民营企业的一大痛处。全国工商联企业家执委问卷调查显示,85%的企业认为,当前税负偏重,而这些企业还都是资产规模较大的,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压力更大。对此,报告认为结构性减税在当前危机下效果并不明显,建议实行普惠制减税,将增值税税率降低5个百分点。
较重的税负压力和税收监管的不利,导致民营企业出现大量逃税现象。但由于监管原因,上市民企在这方面的空间小于非上市民企,而如果以藏匿利润来避税,还得减少公司每股收益,从而影响股价。据统计分析,企业汇报到统计局的资料所推算出来的基准利润率和企业自身披露的利润率数字是不相同的,这显示私营企业可以通过少报收入或者多报成本这两种方式隐瞒利润,从而可以减少税收。而国有企业隐瞒利润的现象相对轻微。国企有着民企难以攀比的信贷、竞争等优势,但承担的社会责任却不匹配,去年年底,国务院公布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显示,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9.2%,集体企业占2.9%,私营企业占44.4%,在解决就业方面,民企的能力远强于国企。
金融危机发生后,由于银行信贷收紧和税负、员工福利等方面的压力,造成民企经营困难的加剧,国内民营企业的数量也急剧下降。据悉,有关部委目前正在起草《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鼓励民间资本的新36条,力促民企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减税以促进实际的税负公平将成为推动民企发展的“良方”。
企业假 “高新”实为减税负
《投资者报》记者 赖智慧
25%降至15%!这是高新技术企业在所得税方面享受到的优惠,让许多加入高新技术行列的公司利润增厚不少,业绩也因此好看许多,同时也让更多尚未拿到高新技术证书的企业跃跃欲试,千方百计想获得这一认证资格。
今年2月初刚刚登录深交所中小板的浩宁达[43.40 2.84%](002356.SZ),最近就实现了其期待已久的“高新技术”梦。公司4月14日晚间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被认定为深圳市2009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浩宁达证券事务人员向《投资者报》证实,近日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也就是说,公司将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而有助于公司降低税负。
无独有偶。上市已久的大冶特钢[14.10 6.90%](000708.SZ),同日也接到湖北省多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过,与浩宁达不同的是,由于大冶特钢已自2009年起三年内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减半按1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浩宁达和大冶特钢只是上市公司中成功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代表。事实上,许多上市公司和为上市而战的公司都在为高新技术企业而战。因为一旦成功,企业所得税就减少10%,从而直接提升利润。但受此政策吸引,一些技术并不先进的公司,甚至技术早已被市场淘汰的企业,也堂而皇之地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带来10%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高新技术企业有一些规定指标。
其中一项重要规定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三项要求:一是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二是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三是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而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要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与这些门槛比,高新技术企业带来的优惠待遇更值得企业兴奋,即企业所得税减免。
税收优惠给公司业绩带来多大好处呢?比如东力传动[18.10 -1.04%](002164.SZ)就受益明显,该公司2008年9月被认定为宁波高新技术企业,而且其控股子公司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08年至2010年企业所得税减按 15%计征;除此之外,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东力齿轮箱有限公司从2006年6月起为中外合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2009年为所得税减半征收第二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2.5%计征。
这样的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一年后公布2009年中报时,东力传动的所得税就比上一年减少了380万元,同比减少29%,是对净利润增幅影响较大的一个因素。而东力传动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现营业总收入为2.57亿元,同比增幅仅为2.27%,但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达到4757.90万元,同比增长28.64%。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小板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众多从截至去年3月底的数据看,深、沪两市发布公司、子公司、参股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公告的上市公司共计351家,约为2008年全国新认定总数的2.2%,占两市上市公司总数的21.9%。
而且,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上市公司分布呈现出“深强沪弱”格局,沪市获认证的上市公司119家,占沪市上市公司总数的13.7%。深市获认证的上市公司232家,占深市上市公司总数的31.4%。
为减税虚假申报高新
尽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属于企业无形资产,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意义重大。除了使企业所得税减免10%之外,高新技术企业还享有高级人才引进政策。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就明确表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市人事局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持《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的,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与此同时,高新技术企业还是申报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的必要条件。在申报国家和地方各部委其他科技项目的时候,这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甚至在一些项目中是必备标准。
因此,许多企业为得到这一称号而不择手段。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就首次曝光了虚假高新企业的逃税现象。审计署首次抽查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16户企业,竟有85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占比高达73%,这组数字突出反映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审计专家林炳发看来,企业获得高新企业认证,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直接成为企业的可分配利润,这对企业是巨大的诱惑,导致我国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铤而走险,通过各种门路来获得高新企业认定。而高新企业逃税问题的主要问题出在认定环节上。
去年底在创业板上市的温州公司金龙机电[24.89 1.26%](300032.SZ)的高新技术资质就遭受怀疑。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要求,公司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0%,大专以上人员不得低于15%。但在金龙机电招股书中,公司现有员工1218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140人,技术人员116人,占比分别为11.5%和9.5%,显然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只能算是劳动密集型公司。但资料显示, 2008年12月26日,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08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2009~2011年按1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证券部人士表示, 高新企业“不会有假。”并表示,若不符合高新企业的条件是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的,追缴的企业所得税也是由实际控制人而非上市公司承担。
对于假高新企业这种违法行为,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王会金提醒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鼓励创新,但是不能容忍造假,不仅如此,假发票也已经泛滥成灾,但据我的了解,一些税务部门对此的整治并不到位。”
房地产业高税负还将继续
《投资者报》记者 刘秀丽
4月8日,阳光股份[8.78 0.80%](000608.SZ)发布业绩预增公告称,今年一季度净利润约2.91~3.1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00%~550%;而2009年,更是取得净利润同比增长842.91%的业绩。
尽管业绩如此,但过高的税负如同横在阳光股份等房地产上市公司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威胁着公司的利润增长。
4月13日,阳光股份内部人士接受《投资者报》采访时表示,2009年增加的税率可能与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4.73%,利润总额却同比增加228.35%有关,不过公司所有的税费均按税务部门的规定缴纳的,具体原因并不清楚。
中投证券首席分析师李少明4月14日对《投资者报》表示,房地产企业过重的税负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 即便是房价迅速上涨的2009年,很多房地产企业的毛利率也只有百分之十几。
税负可能继续加重
根据2009年A股公司税负榜,在具备有效数据的1779家A股上市公司中,阳光股份位列第三。《投资者报》数据部的研究显示,阳光股份的税负高达30.60%。
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开发公司高税负的原因,除了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外,房地产企业还需要缴纳按销售额3%~5%征收的营业税;除此之外,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30%~60%的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应纳税增值额的土地增值税。
可以说,房价越高、卖出房子的量越大,所需要缴纳的税费越多。显然最为受益的是国家财政,而这两部分高额的税收,使房地产行业整体税负高于其他一般制造业。
《投资者报》数据部研究显示,2009年上市公司税负最高排名的十家公司中,有多家是房地产企业,并排名靠前。
当然,还有房产税。据了解,《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最早颁布于1986年,目前各地方政府对此条例的执行方式,均是对城镇的经营性用房,如商业、厂房等征税,而对居民住宅的保有环节实施“免征优惠”,这也是目前城镇住宅保有环节无税负的制度原因所在。
房产税属于现有税种,而且只是国务院行政法规,不须经过全国人大批准,这就让有关部门能在短时间内调整税基、税率,而地方政府想要从严征收,只须报经中央相关部门和国务院批准即可。
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让市场人士担心的是,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即将征收房地产税和清算土地增值税。在这两项税收还处于猜测阶段的时候,各地税务机关对开发商的税收征管已经加大力度。
今年伊始,广西、河南以及上海和厦门等地出台的文件中的具体措施,包括提高预征率,还有将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以及要求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等。
土地增值税清算压力渐显
据资料显示,土地增值税的功能是国家对房地产增值征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如果说预征率上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还不构成大的影响,清算土地增值税则可能对他们造成较大冲击。此前,土地增值税缴纳是按一个预征的比例,在销售房屋时,同流转税一起缴纳,等到项目开发符合清算条件时再进行清算。
由于土地增值税税率较高,以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采取分期开发、保留尾盘以及各种财务手段拖延和逃避清算。 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初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彻底改变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规定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以及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都必须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此后,因为金融危机,该《通知》并未得到实施。
当下,该《通知》被各地方政府强令执行的可能性加大。其中,河南和广西已经出了相关政策。 根据河南省地税局规定,对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账簿资料不齐全,或者账簿资料混乱以及符合清算条件,但未按规定清算,经税务机关责令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按核定征收率8%征收土地增值税。
而上海、海南和厦门等地亦加强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上海市地税局1月份特地下发文件,对符合销售面积超过85%以上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应在收到《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显然这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很难让房地产企业逃过去,尤其是在房地产在房地产泡沫日益膨胀,而地方政府又面临解除“卖高价地”负面效应,减少财政收入的局面下,财税部门这一次彻底“清算”房地产企业的可能性非常大。
华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天永个人认为,以北京为例,数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完成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企业可能不到1%。而此次河南、广西等地再度强调要加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此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是否会和上次一样无疾而终?刘天永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在房地产泡沫日益明显,同时面临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的情况下,财税部门此次有可能“将清算进行到底”。加大购房者税负已在酝酿除了房地产企业可能要承受继续加重的税负,购房者也要面临税负加重的境地。 4月8日,据一条撼动市场的消息透露,房地产特别消费税已于前日晚上通过建设部的审批,而且财政部和国务院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
该消息甚至还特别标注,房地产特别消费税的发起地点将在重庆,而试点地区则定在京、沪、渝和深。该税收的具体措施是,将按照买房时合同价打七折后再按1.2%~1.5%征收。
因为上述消息,让接连受挫沪深两市的地产股再度受挫,房地产板块整体跌幅达1.58%。
此次风暴源起则是,重庆市长黄奇帆3月24日表示,重庆已经上报国务院申请施行“特别房产消费税”。
而来自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撑,则是4月6日财政部公布的2010年工作重点:“改革完善税收制度,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公平税收负担,完善消费税制度,完善房产税制度,积极支持收入分配等改革。”
当中的房产税被市场被视为相关政策信号。就此,房地产行业或将迎来多税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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