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记者3月29日从章贡区医保局获悉,章贡区政府3月下旬正式下文,将该区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参保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负担办法解决,参保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算。
据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工伤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所需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所垫付的医疗费用在依法认定为工伤,并在治疗终结后30日内,向章贡区医保局提交申请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材料,章贡区医保局对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及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拨付至用人单位。(彭勇 谢如妍 记者张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