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民生新闻 >> 正文内容

医保已办理异地安置 如何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2日

3月21日,赣州市民王女士:我母亲是章贡区企业退休职工,目前一直居住在北京,已办理了医保异地安置。因她一直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慢性病,长期需要服药治疗,每月都要花1000多元钱,不知道能否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如果能,该如何申请?

当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章贡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据介绍,医保异地安置职工可以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办时,需提交近2年的看病材料,到赣州市3家定点三级综合性医院(任选一家)的医保科进行认定。经认定批准的次月开始享受待遇。异地安置在赣州市以外的人员,发生的特殊门诊慢性病费用,先自行垫付,90天内把相关材料提交至章贡区医保局进行报销;异地安置在赣州市18个县(市、区)范围以内的人员可直接刷医保卡即时结算。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80%。 (龚云 记者张庆云 朱丽华)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