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新买来一台净水器,可是和家里的水桶型号配不上,没法正常使用,找到商家想要退货又被拒绝。这让市民汪女士好郁闷。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汪女士得到了全额退款。
据了解,2月21日,汪女士花399元购买了一台美的牌净水器,购买时销售员表示净水器拿回家后就能直接使用。可当她将净水器拿回家后才发现,净水器的入水口和家里的罐装水桶型号不配,没法正常使用。于是汪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于是汪女士拨通了12315申诉举报电话,希望能得到帮助。
3月4日上午,汪女士在章贡区工商局解放分局执法人员的陪同下找到了商家,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卖场同意汪女士将净水器退货,汪女士也当日拿到了商家的退款。执法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必须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因此售出净水器时必须能保证其正常使用。(黄良生 见习记者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