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7日
2月24日,赣州市民张先生:春节前夕,我给一位福建朋友寄了4公斤茶叶,朋友收到时却只有2公斤。我来到当时投递茶叶的快递业务部交涉,结果被告知由于无法分清包裹于何时破损,区分不了收递方和投递方的责任,故无法赔偿。
张先生介绍说,他于年前在赣州开发区105国道旁的一家快递业务部给福建朋友寄去了本地茶叶4公斤,价值约360元。该茶叶用塑料袋包装,一共4包,每包重1公斤。前不久,福建的朋友打电话来称,收到的包裹已破损,里面只有两包计2公斤茶叶。朋友当即与当地快递业务部交涉,对方称该包裹收到时就已破损,而他们只是“原物寄送”,不负责赔偿。交涉不成,朋友只好打电话告知张先生。
2月25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赣州开发区工商局黄金岭分局。据该局工商人员介绍,张先生已向他们反映了此事,他们也已经介入调查,认为张先生邮寄的包裹丢失货物,张先生本人不存在任何过错,商家理应无条件赔偿。至于究竟是收递方或投递方的责任问题,则应由商家内部自行协商解决,商家不应以此为借口,推脱赔偿责任。经工商人员协调,该快递业务部已赔偿张先生茶叶损失180元,并向张先生致歉。(曾庆文 记者张庆云 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