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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8日

龙南县的陈女士1月31日来电咨询:我女儿今年18岁了,2007年我们在龙南县城金水社区为其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2008年忘了继保。2009年5月,女儿的户口迁至广东。现在我们想继续为其参保,想知道该如何办理?

就陈女士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赣州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据了解,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来参保的,也就是说,居民户口在哪里就应到哪里去申请办理。目前针对章贡区外来人口较多的情况,章贡区也会给外来人员办理居民医保,只要对方能提供其户口簿、居民暂住证等证件,就可到章贡区医保局办理。需说明的是,外来人员在章贡区参保除缴纳个人费用外,还要承担财政补贴这部分的钱。记者也电话采访了龙南县医保局的工作人员,据该名工作人员说,龙南县医保办理目前只限户籍在龙南县内的居民。 (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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