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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试点即将“开闸” 提高保证金控制风险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刘烨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5日

 

  融资融券试点即将“开闸”,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0年将重点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市场体制机制。适时推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完善业务规则,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据业内人士透露,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将不低于50%,最长期限为6个月,费率要比同期贷款高。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应先熟悉相关规则,然后审慎参与交易。

   根据2006年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实施细则,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同样,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而在试点阶段,保证金比例会适度提高,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既可能放大盈利,也可能加大亏损,为做到风险可控,在试点阶段保证金比例会适度提高。

   那么提高的比例有多大?据悉,有可能把最低保证金比例从50%提高到60%甚至70%。如果按60%计算,同样是向证券公司融资100万元,就需要60万元保证金,杠杆作用是1.67。

   某大型券商负责人认为,融资融券开展初期,客户申请的实际资金门槛可能远高于券商所设的下限。“在业务开展初期,如果融资和融券全部来自于证券公司,则这部分规模不会太大,券商挑选合格客户可能遵资金量由大至小的原则。”

   此外,实施细则还规定,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这意味着,如果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必须在2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否则将会被证券公司强行平仓,这就需要投资者预留相当资金用以追加保证金。

   另外,根据规定,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这是为了避免部分融券投资者通过大量卖空操纵股价短期走势。

   同时,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有严格限定,投资者只能在交易所公布的股票范围内买卖,这些股票将主要是蓝筹股。此外,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对于券商来讲,因在2009年进行了再融资,部分券商拟提高融资融券的整体规模。如去年参加测试的一家大型券商今年拟将规模从20亿元提高至50亿元。

   除此之外,参与融资融券的投资者可能要面临券商的“征信调查”。据悉,在等待监管层下发融资融券相关指引的同时,大部分去年参与融资融券测试的券商目前正积极准备上报方案。部分券商为了解客户对融资融券的熟悉程度,拟引入“考试”机制对客户进行适当性管理。此外,为避免其他证券公司的客户大量转到试点券商开户,监管部门将要求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的客户有开户时间要求,尽量只对现有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业务。

   而市场所关心的“户龄”门槛,则仍存在变数。此前部分券商将户龄定为18个月,也就是客户参与融资融券需在试点券商开户一年半以上。上述券商负责人认为,依照今年情况,不排除户龄减少的可能性,主要考察客户对风险承受能力和对该业务的熟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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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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