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监会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3日
关于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的批复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申请上市股指期货的请示》(中金所办字[2010]8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组织股指期货交易。
二、合约具体挂牌时间在我会批复相关合约后,由你所根据市场状况和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请你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股指期货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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