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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在即 中国低碳之路渐宽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张巨明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7日

 

  酝酿已久的资源税今年即将拉开序幕,中国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5日表示,中国有关部门已就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向“从价计征”转变达成共识,改革也将适时推出。

   作为保护和促进国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适当调节资源级差收入而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是从量计征,其覆盖范围小相对较小。业内人士对此指出,从量计征不能体现资源价格的涨跌,使征收资源税的初衷难以体现,此外,由于企业的税负较小,难以形成节约资源的意识。

   材料显示,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气、金属类矿产、非金属类矿产以及盐,由于范围过于狭窄,远远没有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为了更好地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专家不断呼吁对资源税进行进一步改革。

   2009年5月,国务院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今年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在之后6月份召开的2009年“两会”资源税改革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也表示将资源税改革类建议提案确定为今年重点办理建议提案。

   于此同时,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在哥本哈根会议前毅然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并积极推进和引导低碳经济发展。

   世界能源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何世红表示,中国走绿色之路,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中国作为能源消耗大国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积极推进资源税率改革不仅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且会刺激经济结构调整,更加合理的利用能源。

   按照现行资源税制度规定,资源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同时,资源税征收实行幅度税额,优质资源适用较高的税额。如果实行从价计征,资源消耗大户的税负将大大增加。

   对此,何世红认为,资源税从价计征更加公平合理,但税率设计应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如果税率定得过高,使资源税税负成倍增加,就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另外资源税改革很重要的一点,应该扩大征收范围,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利用。

   发改委数据显示,在针对金融危机推出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中,有2100亿元投向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用于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资金达3700亿元。

   何世红指出,实施资源税改革,适度提高资源要素价格,将促使中国经济的逐步走上低碳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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