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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高管不得建议他人买卖自家股票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在公开谴责深国商(000056)控股股东仅一天后,11月23日,深交所又公布了修订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指引》,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从昨日起正式实施。

  修订后,从规定条数来看虽然只增加了一条,共四章36条,不过新旧版本的内容却发生了巨大变化。

  比如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收购人和相关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并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第二十七条也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等应当保守上市公司秘密,不得非法获取、提供、传播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同时也不得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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