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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新闻媒体不得使用上市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昨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控内幕交易行为。《指引》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新闻媒体在发表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或新闻报道时,应当遵守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包含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内容,不得使用上市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在可能涉及上市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事前向上市公司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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